企业资质增项代办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8-04
由省建设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连续经营三年及三年以上,符合资质等级条件,无建设部令87号第十四条所列的违法违规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可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由建设部审批的一级以上和不分等级企业的资质升级和增项另行通知。山东资质升级为大家介绍企业资质增项代办注意事项:
1、二级及以下专业企业资质审查一年两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六十日内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每年6月上旬和11月上旬接受各市的申请材料,市建设局在5月上旬和10月上旬接受申请材料。
2、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下的建筑企业资质将每年审批一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六十日内完成。省建设厅于8月上旬受理各市的申报材料,市建设局于7月上旬接受申请材料。
3、各类劳务服务企业的资质每两个月受理一次。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接受并提交各市申请材料的时间应当随时受理;市建设局接受申请材料的时间随时受理。